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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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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党建联建 协同聚力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赵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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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紧扣《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要求,从理论逻辑、现实困境、实践路径三个维度,深入剖析校企党建联建的功能协同机制,为推动校企党建从“组织联结”到“功能协同”提供了务实指导。

《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完善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机制”“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随着校企合作向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职工发展等领域延伸,党建联建为双方协作建立起更为稳定的组织联系。基于这一背景,校企党建联建的功能协同,是指校企基层党组织在隶属关系和职责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围绕职责交汇中的具体任务各自履责、相互配合,最终服务于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这种协同并非党组织功能与高校、企业中心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思想引领、党员组织凝聚和群众动员,使双方职责实现有效衔接。

理论逻辑:紧扣协同内核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习近平党建思想鲜明提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指导校企党建联建提供了根本遵循。校企党建联建的理论起点不是资源交换与互补,也不是高校育人功能和企业生产经营功能的简单拼接,而是党的基层组织通过互联互促更好地履职尽责。

功能协同首先建立在党组织政治属性的共同性与职责任务的差异性上。高校和企业的党组织都承担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等职责,这是校企党组织能够联建的政治基础。同时,它们又有各自的工作对象和重点任务:高校党组织重在思想政治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学科研管理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凝聚职工群众开展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则重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共同的政治责任使联建成为可能,而不同企业的任务差异,为协同提供了空间。功能协同就是双方在职责交汇处明确责任、衔接行动、深化协同。

功能协同是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的内在统一。政治功能回答的是联建如何坚持方向、贯彻要求和服务大局的问题;组织功能回答的是怎样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把党的要求落实下去的问题。政治功能要依靠组织功能落地见效,组织功能必须由政治功能掌舵定向。离开组织动员和责任落实,政治引领容易停留在浅层学习层面;离开政治方向,组织联动也可能退化为业务交流和资源互换。因此,校企党建联建要在学习和实践中形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共同认识,结合各自职责明确落实要求,并把党员和群众组织到相应的任务当中,实现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贯通协同。

功能协同是组织体系内的有效联动。校企党建联建本身不改变组织隶属关系,也不转移党建责任。联建所建立的是稳定的工作联系,所增强的是双方贯彻党的要求、组织党员群众和推动责任落实的能力。这种协同不是由党组织替代业务部门承担具体事务,也不是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两张皮”,而是通过统一思想、组织党员、凝聚群众、监督落实,为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现实困境:直击三重堵点

校企党组织建立联系,只是功能协同的起点。联建的关键不在于组织是否“联起来”,而在于能否真正“动起来”“融起来”,现实中仍面临诸多深层挑战。

一是思想凝聚略显薄弱。思想凝聚,是在共同政治方向下,形成对联建目的、共同任务和各自责任的共识。实际工作中,有的理论联学议题偏于宽泛,未能紧扣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实践要求,没有厘清高校立德树人、企业改革发展与党员责任使命之间的内在关联。有的联建停留在事务性层面,高校侧重拓展育人资源,企业更关注人才引进、技术合作等现实需求。双方虽开展了联建活动,但往往各谈所需,未形成对共同任务的稳定认知,缺乏稳固的精神纽带。

二是组织联动仍有不足。功能协同要求党组织围绕共同任务组织党员、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不同主体在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有的联建主要依赖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维系,专业教师、企业党员技术骨干参与度不深,普通党员、青年学生和企业职工的实际获得感不强。常出现高校侧重理论宣讲、企业侧重提供实践场地的“分工式”联建,二者缺少围绕真实问题的深度交流与协作,联建沦为资源的简单拼接。

三是实践转化不够充分。共同学习、参观交流、实习实训和技术合作,是校企党建联建的常见形式。有的活动缺少针对现实问题的理论阐释,也缺乏实践后的讨论、反思与改进环节。学生仅看到生产场景,企业职工仅参与合作项目,未能进一步理解其中蕴含的职业责任与科研伦理。实践转化不充分,功能协同的效果便难以真正显现。

实践路径:聚焦问题解决

推动校企党建联建功能协同,核心是要聚焦“双方需共同解决的问题”。问题找得准,理论学习才有针对性,党员才能明晰具体任务,联建成效才有明确判断依据。

一是以共同问题凝聚责任共识。校企党组织可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以及需要协同解决的问题确定联建议题。这类议题既处于双方职责的交汇处,又是单靠一方难以解决的痛点问题,比如学生实习中的职业责任教育、校企科研合作中的科研诚信建设等。双方应结合党中央决策部署、行业要求和单位实际,透彻研判各类问题,再分别明确各自的任务。联学的落点是对问题性质、方向原则形成基本判断,建立责任共识。只有弄清楚“为什么联建、联建做什么、怎样做”,才能筑牢坚实的责任共识基础。

二是以具体任务带动组织联动。联建议题确定后,双方党组织可分别指定联系党员,根据需要吸收专业教师、辅导员、企业技术或管理骨干参与,形成“议题协商—责任落实—调整反馈”的稳定联动机制。例如在学生实习中,党员教师可把职业责任教育融入行前培训和过程指导,企业党员骨干可结合岗位规范进行现场示范,双方在衔接环节及时沟通。这样既能让普通党员有切身参与感,也不会让联建协同沦为额外的工作负担。

三是以作用检验推动实践转化。联建活动结束后,校企党组织应分别从三方面检验成效:党员是否承担了明确责任,师生和职工关切的问题是否得到回应,原有的工作衔接障碍是否有所改善。有效的做法可纳入日常党员教育、实践教学或职业发展培养体系,无实际作用的活动则及时调整优化。只有讲清楚“党组织针对什么问题、组织了哪些力量、推动了哪些责任落实”,才能准确判断联建是否真正发挥了功能协同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21YJC71005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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