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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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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访如何“事心双解”?法治化给出答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刘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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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企业信访工作实操现状,紧扣法治化建设核心主线,从流程规范细化、风险源头防控、全程问责监督等维度,系统探究企业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践路径,为企业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合规落地提供实践参考。

信访工作是企业密切联系职工、解决基层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纽带。推进企业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筑牢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基的重要举措。以《信访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靶向破解当前企业信访工作中流程标准不健全、源头防控不扎实、监督问责不严格等突出短板,是新形势下企业提质增效、稳健发展的必然要求。

受理办理,流程规范

在此基础上,聚焦信访受理、分流、办理全链条核心环节,着力破解办理时限模糊、权责推诿扯皮、处置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类信访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处置。企业需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制定适配企业发展的信访受理办理操作细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中“十五日内告知、六十日内办结”的刚性工作要求,清晰界定信访统筹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将信访信息标准化录入纳入核心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录入要素、办结时限与审核规范,坚决杜绝应录未录、选择性录入、信息造假等问题,保障信访数据真实完整、可查可溯。

在受理环节,全面规范线上线下一体化登记流程,对职工以口头、书面、线上平台等各类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逐一核实核心诉求、完善基础信息登记,建立电子、纸质双重台账,严格落实“口头信访如实记录、全程留痕”的工作要求,确保信访事项全覆盖、无遗漏。在分流环节,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针对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岗位调整、权益保障等不同类型信访诉求,精准分流至对应责任部门,正式出具交办通知书,明确办理标准、办结时限、反馈要求及追责依据。在办理环节,全面推行“一案一策、精准处置”工作机制,督促责任部门深入核查事实、梳理证据、厘清权责,对职工合理合法诉求不折不扣落实解决。

地企联治,源头防控

立足地企联治与源头排查,将法治思维融入信访矛盾前端,从根源上减少信访事项,这亦是《信访工作条例》“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原则的具体体现。企业应主动搭建地企信访联治平台,推动地方信访联席办与企业信访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将企业信访工作融入属地乡镇(街道)信访联席会议体系,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共同分析信访形势、破解处置难题,实现信访矛盾就地化解、源头化解。

重点聚焦企业改革改制、薪酬调整等高频信访风险点,将隐患排查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划分排查责任区域,配备专职信访代理员,下沉一线收集职工诉求,排查潜在隐患。每月组织基层班组开展全面排查,鼓励职工主动反馈权益相关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化解时限、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实行销号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提前开展合法性、合理性评估,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推动信访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筑牢法治化建设的前端防线。

监督问责,考核追责

以压实责任、刚性监督为核心,将监督问责作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保障。结合《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考核机制,杜绝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企业应建立信访与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将信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明确信访线索移送标准和流程。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移送的违规违纪线索优先核查,强化法治权威和监督刚性。

完善信访法治化考核体系。将信访事项办结率、流程合规率、信访人满意度等具体指标纳入部门和个人经营业绩考核,明确考核权重不低于8%。对完成目标的给予绩效奖励,未完成的扣减薪酬、约谈问责。由信访部门联合人力、法务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信访法治化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复核销号。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信访工作职责,对推诿敷衍、违法处置信访事项、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企业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流程细化、源头防控、问责监督三条路径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唯有三者协同推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将法治化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才能有效化解矛盾、规范行为、压实责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信访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陕西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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