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6版:理论·智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6版            理论·智库
 

2026年5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策略思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刘明越

阅读提示

本文立足“十五五”关键时期,系统阐述了国有企业以“固本强基”与“赋能增效”双轮驱动助力共同富裕的路径思考,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参考价值。

“十五五”时期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期。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国有企业肩负着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服务社会的双重使命。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国企应立足提质增效筑牢共富基础,通过优化主业结构、提升发展效能、加强创新驱动,夯实物质根基;同时,在赋能增效中探索联动路径,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固本强基:国企助力共同富裕的基础支撑

第一,推动主业升级,筑牢共富物质根基。“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要聚焦核心主业,推动主业转型升级,以自身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要立足行业优势,聚焦实体经济,加大主业领域投入,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依靠主业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升级,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吸纳各类群体就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第二,优化发展效能,激活共富内生动力。国有企业要以效能提升为抓手,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整合优质资源,激发自身发展活力,从而释放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一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使国企发展更具活力与竞争力。二是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充分发挥企业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将效能提升成果转化为带动共富的动力,形成国企提质与共富推进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第三,强化创新引领,拓宽共富实践路径。“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要强化创新引领,聚焦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拓宽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具体而言,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重点科研技术进行攻关,突破技术瓶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发挥国企“产业链链长”作用,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空间和收入渠道。推动企业发展与群众增收、社会进步相融合,使创新成为国企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

国企联动赋能增效: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第一,聚焦分配优化,推动成果全民共享。国有企业要聚焦分配优化,完善分配机制,推动企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彰显国企担当。要健全企业内部薪酬分配体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合理提高一线职工薪酬待遇,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使企业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足额纳税,为国家财政收入作贡献,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第二,深化城乡区域联动,缩小共富发展差距。针对共同富裕过程中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国有企业要深化城乡区域联动,主动向落后地区倾斜资源,缩小发展差距。要优化企业产业布局,将优质产业项目向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下沉,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助力群众增收致富。同时,依靠自身资源优势,助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使共同富裕的成果惠及更多人群。

第三,践行社会责任,凝聚共富协同合力。“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协同合力。一要坚守社会责任底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重视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二要加强与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协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搭建共富合作平台,形成国企引领、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共富格局,凝聚起推动共同富裕提质增效的强大合力。

“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在助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实现提质增效,必须依靠“固本强基”与“赋能增效”的双轮驱动。通过深耕主业、优化效能、创新引领,筑牢共富物质基础、激发内生动力;通过优化分配、区域联动、践行社会责任,拓宽共富路径、凝聚协同合力,为“十五五”时期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25 年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成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重塑的机理与实践路径研究》(2025N014)]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