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嵌入”公司治理 塑造国企发展制度底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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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与公司治理如何从“并行”走向“深度协同”?本文跳出“开会学习”与“流程优化”的表层思维,直指制度能力重塑这一深层命题,探讨党的领导如何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时代国有企业行稳致远提供理论支撑。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进入一个比“做强做优做大”更深的阶段——制度能力的再塑造。如今,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是如何让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从“并行存在”走向“深度协同”,并由此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支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并将“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作为主要目标。这个判断表明,党的建设不是公司治理之外的附加项,而是现代国企制度建设的根本逻辑之一。
然而,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在实践中仍存在认识偏差:一谈党建,便容易理解为开会学习、建章立制、活动开展;一谈治理,便容易理解为授权分权、流程优化、绩效考核,二者实际往往互不相通。结果是,党建成了“软任务”,治理成了“硬技术”,企业内部形成两套语言、两套标准、两套评价体系。这种状况的根源,不在于党建做得多或少,而在于没有真正回答一个核心问题:党的建设究竟如何转化为治理能力。若不能完成这种转化,党建便难免悬空,治理也容易失去方向。
从理论上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最根本的作用,不是替代治理,而是校正治理。公司治理本质上解决的是权责配置、程序运转和风险约束问题,而党的建设首先回答的是方向问题、立场问题和使命问题。国有企业不是一般市场主体,它既承担经济责任,也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推动二者协同,关键不在“叠加”,而在“嵌入”。真正有效的协同,是让党的领导通过制度化方式进入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形成既有政治定力、又有市场效率的治理体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明确: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它将党的领导从原则要求进一步转化为治理规则,使党建不再停留在“倡导层面”,而是进入“法治层面”。
但必须看到,协同发展最难之处,并不在文本规定,而在运行质量。一些企业的问题并非没有制度,而是制度之间衔接不紧: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边界不清,董事会决策与经理层执行责任交叉,纪检、审计、风控、法务等监督资源分散,最终导致责任链条看似完整,实则效能不足。因此,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从“有没有”走向“好不好”,从“建起来”走向“用起来”。党委(党组)应真正把精力放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突出重大事项、重大风险、重大改革、重要干部,而不是包揽日常经营事务;董事会则要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上体现专业判断;经理层要在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上体现执行效率。边界越清,协同越实;职责越明,治理越强。
更深一层看,党的建设对公司治理的贡献,不仅是程序意义上的,更是组织意义和人文意义上的。企业归根到底是人组成的共同体。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并强调“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里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国有企业治理不仅是结构治理,也是队伍治理、人心治理和价值治理。党的建设之所以不可替代,正在于它能够把组织资源转化为执行资源,把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共同理想转化为企业韧性。
因此,衡量党建与治理是否真正协同,不能只看材料厚不厚、活动多不多,而要看治理是否更有效、发展是否更稳健、队伍是否更有战斗力。凡是能够将党的建设转化为战略执行力、风险防控力、干部担当力、基层组织力和职工凝聚力的企业,往往更能在复杂环境中保持稳定预期,更能在改革攻坚中形成统一意志,也更能在高质量发展中体现国企担当。反之,如果党建与经营各说各话、与治理彼此脱节,那么再多制度安排也难以形成真正的制度优势。
归根到底,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协同发展的要义,不是将两套体系简单拼接,而是推动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在企业内部完成转化,最终形成一种有方向感、有纪律性、有执行力、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治理形态。对国有企业而言,党的建设做得越深,公司治理就越不容易失去根本;公司治理越规范,党的领导也越能够以制度化、常态化方式落到实处。二者相互支撑、相互成就,才能共同塑造新时代国有企业行稳致远的制度底盘。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