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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理论·智库
 

2026年2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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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企业家的创新与担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邓海霞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这一重要部署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为新时代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培育和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动力。其中,铸牢“创新+担当”的精神内核,既是企业家群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顺应时代趋势、实现企业行稳致远的必由之路。从打破技术垄断的科创企业,到深耕实业、赋能民生的市场主体,无数发展实践证明,唯有将创新刻入发展基因、把担当融入企业使命,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立足新发展阶段,广大企业家更应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创新中破解发展难题,在担当中践行价值追求,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强劲动能。

深化改革,构筑“创新+担当”内生基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精神,关键是要将创新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依靠体制机制改革与技术业态创新双向发力,不断夯实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内核,使创新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引擎,并将担当精神融入每一个创新实践环节。

在内部治理改革方面,重点在于打破传统层级固化、权责不清的管理藩篱。着力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现代管理体系,压缩管理层级、缩短决策链条,赋予一线创新团队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空间,确保基层的创新构想能够迅速响应、高效落实。

在人才激励方面,须设计更加灵活、多元的激励方案。除了在薪酬待遇上向创新人才倾斜,还应为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荣誉体系,积极推行股权、期权等长期激励模式,让创新人才既能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又拥有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从而充分激发整体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

在组织形态变革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平台化、生态化的新型组织模式。通过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和资源分割,推动跨领域、跨学科的协同创新,支持员工自发组建创新项目小组,围绕关键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开展集中攻关,逐步形成全员参与、全域推进的创新文化。

创新方向的选择,尤为考验企业家的战略视野。企业家应主动提升站位,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要坚决摒弃跟风模仿和低端竞争的发展模式,勇于在原创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敢于布局周期长、风险高但潜力巨大的基础研究和前沿领域,努力成为原创技术的策源地,切实履行好关键核心技术“提出者、组织者、供给者”的责任。

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是创新活动的重要保障。企业应建立健全研发资金保障机制,合理平衡经营利润与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即便面临市场波动,也需保持研发预算的稳定性,为企业持续创新提供坚实支撑。

融入国家战略,拓展“创新+担当”实践路径

在中国式现代化深入推进的重要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经营主体的责任与使命。企业家作为市场经济的关键力量,只有自觉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服务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中明确创新方向、凝聚创新合力,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与担当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

在产业发展层面,担当体现为主动将企业战略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围绕国家安全、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优化布局。国有企业尤须强化使命意识,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能源、粮食、科技等安全领域加大投入,发挥好战略安全的“压舱石”作用。同时,要主动引领重大项目和科技攻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民营企业则应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与科技攻关,在强链补链稳链中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填补产业链空白,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须立足实体经济,聚焦主业、深耕细作,通过技术、模式、管理等多维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此外,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绿色技术研发与推广力度,发展绿色产品与服务,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企业力量。

在社会贡献方面,企业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企业发展与民生改善同频共振,将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核心价值。在就业保障上,要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努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职工培训体系,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民生供给上,应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食品药品、医疗健康、教育养老等领域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在公益慈善方面,可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救灾济困、助学助教等事业,通过多种形式助力共同富裕。特别是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技术输出、订单共享、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共建产业创新生态,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优化环境,夯实“创新+担当”长效基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具有“创新+担当”双核特质的企业家精神,既需要外部制度环境构建起“防护网”与“助推器”,切实化解企业家在创新与担当过程中面临的堵点难点,也离不开企业家向内深耕、提升自我,不断增强践行“创新+担当”的综合能力。唯有内外协同、双向发力,才能形成长效机制,使企业家精神持续迸发活力。

优化外部制度环境,核心在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法治化、市场化手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快完善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关键立法进程,清晰界定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着力破除各类隐性准入壁垒,在审批、运营、招投标等环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确保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针对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账款拖欠问题,须建立健全长效清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营商环境的优化要注重实效、落于细节。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推进“一网通办”等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完善问题收集、办理与反馈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在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的诉求。健全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明确适用边界与评判标准,宽容探索中的失误,保护企业家敢闯敢试的积极性。此外,通过落实研发税收优惠、扩大加计扣除范围、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创新注入更多资金活水。

在外部保障不断完善的同时,企业家的自身建设更是涵养“创新+担当”精神的关键。首先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与战略眼光,准确把握国家发展方向与政策导向,确保企业始终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诚信守法是企业家担当精神的直接体现,要始终坚持依法经营、合规纳税,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以良好信誉赢得长远发展。对于新一代企业家,要注重传承培养,通过“传帮带”、系统培训与实践锻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事业观,让“创新+担当”的精神薪火相传。

只有将外部制度保障与企业内部修炼紧密结合,才能有效破除制约企业家精神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与能力短板,使“创新+担当”真正成为新时代企业家的自觉追求与行动指南,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锤炼“创新+担当”双核驱动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既是时代赋予企业家的历史责任,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创新是企业持续成长的核心动力,担当则是企业家价值实现的根本依托,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只有将创新深植于发展全过程,把担当体现在实践各层面,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才能焕发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各类经营主体应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践行“创新+担当”的时代呼唤,在深化改革中增强内生动力,在服务国家大局中展现责任使命,在持续自我革新中夯实发展根基,共同谱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25-2026年度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横向科研项目《企业家精神引领下的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合同编号:202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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